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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一言既出,愿赌服输 (7 / 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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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??有时候我也很疑惑自己是哪根筋不对,会被姓卫的牵着鼻子走,陪人上演闹剧。

        威武的写字速度不是普通的快,转眼就产出两张一样的欠条并落款「夕」以兹证明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来,画押吧!」

        威武笑得欠揍,但在小六面前不好动手,只好暂时放他一马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接过沾了墨水的笔,蹲在地上一笔一画写下「各」,与「夕」并排完成欠条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我和威武约定下来的签名方式,起因是我发现能代表我的字,不论「黎」、「洛」、「缨」还是「络」都太多笔划了,威武撇个三笔就能完成的签名我却得画上九到二十三笔,这也太没天理!

        要算在卫家的排序,我怎麽写都会跟人撞,而从我现在算是个独子来敲定写「一」又太没辨识度:就画那麽一横是能证明些什麽呀?我和威武讨论了半天,他终於想到了两全其美的用字,也就是不论是我大名还是小名都有出现的「各」字。

        「符合你笔画少的要求又能一目了然,就这样决定了!」

        从那之後,但凡我和威武打赌要写欠条,他签「夕」我签「各」,这份默契连卫家上下都已耳闻,虽然咱俩的事情,他们应该都知道得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种小小一张没啥重量的纸条很容易就飘走不见,如果是落在卫家,被其他人捡到总要送还,再说大家都认得威武的字迹,也就晓得那个「夕」是本人,这种情况下,另一个「各」是谁就让人既有所联想又无从断言,没准儿还先四处询问了一番,弄得人尽皆知,最终才得到求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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